南宁女子遭造黄谣,三年维权路艰难前行

发布于:2025-07-21 阅读:3
南宁90后女孩苏雨晴和吴女士被造黄谣后,生活陷入困境,失业、抑郁、离婚接踵而至。但她们勇敢“死磕”维权,历经艰难取证,虽获法院判决,造谣者却拒不执行。本文介绍维权过程及法律分析,为受害者提供借鉴。

在信息飞速传播的网络时代,造黄谣这一恶劣行为给许多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。南宁的90后女孩苏雨晴和吴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噩梦。

造黄谣

2022年7月17日,苏雨晴像往常一样去上班,手机上突然涌来大量添加好友的申请,通过后收到的竟是露骨信息。原来,她的一张私人照片被恶意篡改,在境外社交平台“求约”。苏雨晴立刻报警,但因涉事平台为境外网站且证据不足,警方无法受理立案。

吴女士同样在这一天,微信收到众多添加好友申请,有人发来国外社交软件上发布的她的色情邀请信息及照片、联系方式。她也第一时间报了警,却因查处难度大而面临困境。

为了揪出造谣者,苏雨晴托朋友注册涉事社交网站账号,找到造谣者黄某的推特账号并截图、录屏。她还分析造谣者在国内有实名账号,通过在国内平台搜索、与对方互动获取了其微信号。吴女士则通过注册国外社交软件账号,检索到造谣者黄某的账号,又找到其微博账号,将信息公证后报警。

女子维权

在漫长的等待中,谣言不断扩散,给她们的生活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。苏雨晴患上重度抑郁,婚姻破裂、失去工作,甚至因无力还贷失去房产。吴女士也失去了高薪工作、家庭和孩子抚养权,还患上重度抑郁症。

经过近一年的“钓鱼”取证,苏雨晴和吴女士都成功锁定了造谣者黄某。但黄某在警方调解下承诺的赔偿并未履行。无奈之下,她们将黄某诉至法院。法院判决黄某登报道歉并赔偿,但黄某上诉拖延执行,甚至伪造证据二次造谣。

2024年底,在法院强制执行下,黄某刊登了致歉声明,但20万赔偿至今未支付。黄某提出每月还1000元、16年还清的方案,被苏雨晴和吴女士拒绝。

法律责任

从法律层面来看,造黄谣涉及民事侵权、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。在民事领域,它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;若扰乱公共秩序,便构成行政违法;达到一定情节,还可能构成诽谤罪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、寻衅滋事罪等。

苏雨晴和吴女士的维权经历堪称“教科书式”的反击,但她们表示这是被逼无奈。对于在国外平台被造谣,可委托律师向境外平台发律师函,或向国家网信办举报;在国内平台被造谣,可与平台沟通,若平台怠于处理则可通过民事诉讼调取造谣者信息。

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,造黄谣这类恶劣行为不应被容忍。希望更多的人能增强法律意识,共同抵制此类行为,也希望受害者能勇敢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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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造黄谣 女子维权 法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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