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被“风水师”骗936万投湖自杀,骗子获刑14年半

发布于:2025-08-13 阅读:0
近日,山东淄博女子王某被“风水师”栾某以“血光之灾”为由诈骗936万,最终投湖自杀。法院认定栾某犯罪行为与王某死亡有因果关系,二审维持原判,栾某获刑14年半。此案件暴露迷信骗局危害,为大众敲响警钟。

近日,一则令人痛心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在山东淄博,女子王某遭遇了一场可怕的骗局,被所谓的“风水师”栾某骗走936万元,最终不堪重负,投湖自杀。

风水师诈骗

53岁的栾某,大专文化,黑龙江伊春市人,案发时居住在淄博市。2020年3月起,她盯上了在淄博经营公司的王某。栾某利用王某对“消灾辟邪”的迷信心理,虚构王某及其家人、公司存在“血光之灾”“财运受阻”等危机。

她以“做法事聚财”“迁坟改运”“为女儿破血光”等名义,逐步骗取王某的信任。栾某谎称王某家人“命里带灾”,需通过“做法事”“佩戴法器”化解。还以“聚财辟邪”“为公司改运”为名,要求王某向其指定账户转账。并且持续近三年以“风水师”身份与王某保持联系,强化其“不转账就会倒霉”的心理恐惧。

至2023年5月,王某累计向栾某转账936万余元。这些钱被栾某用于个人旅游、购买奢侈品、支付房租等消费,未用于任何“风水事务”。

女子自杀

长期的迷信洗脑和精神控制,让王某逐渐陷入绝望。2022年11月,王某在医院被诊断为“心理状态重度异常”。自杀前一天,她留下遗书称:“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”“听信了别人的蛊惑,让他名下那么多小额贷款”“如果不出现这个事,公司还能正常维持……”

2023年5月9日,王某投湖自杀身亡。其亲属杨某报警后,警方介入调查,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。

一审法院认为,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王某、卢某共计936万余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栾某的违法所得被其挥霍,未能退赃退赔,酌情从重处罚;系初犯,酌情从轻处罚。

据此,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栾某犯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,并处罚金50万元。同时,法院还判决,扣押的栾某违法所得2万元,发还卢某5940元,剩余14060元发还王某家属;冻结的赃款50万元发还王某家属;查封的1套房产和1套不动产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发还王某家属。扣除上述款项后,继续追缴栾某违法所得,追缴后发还王某家属。

因不服一审判决,栾某提出上诉。她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的诈骗数额中包含她向王某借款、为王某套现、与王某共同消费及王某赠与等款项,存在重复计算。王某遗书中并没确定“不该认识的人”是她,应该是认识的其他“看事”的人。她曾向王某出具借条,属经济往来,并非诈骗,且王某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与她所有交往均系自愿。她还辩称不知道王某患病,王某自杀与她无关。

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。二审法院评判认为,栾某对她与被害人之间微信、银行交易往来数额予以认可,虽对款项性质提出辩解,但前后矛盾。经查,栾某除为被害人“看事儿”外,双方并无其他特殊、紧密关系。栾某所称被害人自愿赠与无事实基础和合理事由;根据栾某本人银行流水及微信、支付宝交易记录等,2020年至2023年,其个人消费支出达581万余元,无证据证实与王某有关。

法院还认为,栾某利用封建迷信,以为被害人及其亲属、公司辟邪聚财等为由,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,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,用于个人挥霍消费、购买房产、转给他人等,最终无力偿还,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,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综合全案,足以认定栾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
法院判决

今年4月29日,淄博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“风水大师”的丑恶嘴脸,更警示我们要警惕迷信骗局。在面对所谓的“大师”时,要保持理性和清醒,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话。同时,社会也应该加强对这类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,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。

二维码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本站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,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@pbootcms.com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据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。

标签: 风水师诈骗 女子自杀 法院判决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