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40岁生二胎儿子随母姓,丈夫反悔起诉离婚,法院判了

发布于:2025-08-22 阅读:1
8月21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公布案例,李先生与张女士因二胎儿子姓氏问题闹离婚。李先生想让儿子随父姓,张女士不同意。法院认为夫妻应相互理解,因李先生未证明感情破裂,不支持其离婚诉求。此前普陀法院也有类似案件,此话题引发网友热议。

8月21日,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令人关注的案例。一对夫妻竟为了二胎儿子跟谁姓而闹到了离婚的地步。

二胎随母姓

据法院披露,李先生(化姓)与张女士(化姓)经人介绍相识恋爱。一年半后,两人登记结婚。2007年,他们生育了一女,孩子随父姓。到了2019年,双方又迎来了一个儿子,这个儿子随母姓。

后来,李先生提起了离婚诉讼。他觉得孩子随父姓是社会普遍现象。而且他父亲生前留有遗愿,认为孙子没有随父姓是个遗憾,希望能给孙子改姓,以此来延续家族的传承。李先生多次和妻子沟通,但妻子坚决反对。甚至妻子还携子离家出走了数月。近几年来,双方为此事争吵不断。李先生表示,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,想让夫妻关系好转,就必须配合他变更儿子的姓氏。

张女士则有着自己的想法。她认为双方结婚多年,先后有了一女一子。不管是从夫妻感情基础出发,还是从孩子的抚育方面考虑,都应该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。而且她生儿子时已经40岁,作为高龄产妇,怀孕生产十分不容易。怀孕时丈夫曾承诺孩子出生后随母姓,儿子出生后的户籍登记姓名也是母姓。丈夫不应该出尔反尔,甚至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来逼迫她妥协。另外,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,所以她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。

离婚诉讼

法院经审理后指出,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、信任、体谅和关爱。在离婚案件中,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否则不应准予离婚。李先生与张女士是自由恋爱、自主婚姻,在婚后近二十年的生活中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。

对于儿子的姓氏问题,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,孩子既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。现在,李先生仍和张女士以及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。孩子们需要父母共同关心、照顾。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,更需要父母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。原、被告因儿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一事长期发生矛盾,甚至为此提出离婚,导致家庭处于不稳定的状态,双方都应当反思。

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,而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所以李先生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,且缺乏法律依据。因此,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法官表示,希望双方能够多深入沟通、交流,共建和睦、幸福的家庭。判决后,双方均未上诉。

此前,上海普陀法院也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。父母双方先是因为孩子跟谁姓闹了离婚,后又因孩子怎么分而争执不休。最终法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,作出了裁判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,女儿儿子随母亲共同生活,父亲需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,直至子女年满18岁。本案经二审维持原判。

法院判决

这个离婚案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。有网友认为“跟谁姓”的问题只是导火索,此前肯定有很多事情积累才会爆发。也有很多网友支持跟妈妈姓,觉得妈妈受了两次苦生下两个娃,戏称“生孩子遭的罪也应该平分”。还有网友认为,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应该在生之前就商量好,出了问题闹离婚,对孩子的身心都有很大的影响。一部分网友还针对这样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,最省事儿的办法就是找跟自己同姓的另一半,或者就取好名字,等孩子长大了让他自己选择,也有网友提到独生子女家庭约定俗成的契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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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二胎随母姓 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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