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汉服馆消费纠纷:店主游客双双被拘引反思

发布于:2025-08-10 阅读:3
近日,西安大雁塔附近一汉服馆消费纠纷引发关注。游客与店主因选片问题起争执,后游客称被打致昏迷,警方调查后发现双方均有过错,店主被拘5天,游客被拘6天。此事件提醒大家维权要适度,遇事冷静处理。

近日,西安一起汉服馆消费纠纷事件引发广泛关注。2025年8月3日,游客王某颜(女,34岁)在西安大雁塔附近的栀子花开汉服馆,因旅拍服务中选照片问题与店家产生纠纷。

西安汉服馆

事情的起因是,王某颜花1500元订了含60张底片的套餐,店家承诺可以微信选片,但拍完照后却要求必须到店选片。王某颜行程紧张,觉得商家言而无信,双方因此发生争执。经市场监管部门、律师与警方调解,协商未果。

王某颜因对店家选片答复不满,滞留店内约5小时,堵住店门,称其为“黑心店”,阻拦其他顾客进店。店主刘某(男,35岁)多次劝离无果后推搡王某颜左肩,导致王某颜从座椅上摔倒,背部着地,随后被120救护人员送医检查。

然而,经现场视频及医院证实,王某颜倒地后意识清晰,能正常使用通讯工具,“脑震荡”系本人描述,“双肺挫伤”系旧疾。就医期间,王某颜拒绝警方伤情鉴定要求。

更严重的是,王某颜在警方调查期间,为制造舆论压力、博取网友同情,刻意隐瞒民警两次组织双方调解、同行人员情况、就医期间多次外出等事实,联系并利用媒体,持续在网络上发布“被殴打致昏迷”“民警未做笔录、勾连商家”“孩子挨饿无人照顾”等不实信息,造成严重影响。

消费纠纷

8月9日,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通报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刘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五日拘留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十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第(四)项之规定,王某颜涉嫌寻衅滋事被处六日拘留。

双方对其不当行为和不实言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悔过,对西安旅游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表示歉意,并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。

此事件给游客和商家都敲响了警钟。对游客来说,订服务时不要光听商家的口头承诺,应将细节写进合同或保存聊天记录。遇到纠纷,要通过合理途径解决,如拨打12315或110,不要采取堵门、辱骂等过激方式,更不要在网上夸大事实。

对商家而言,服务前应把规则说清楚,不要为了接单胡乱承诺。遇到顾客闹事,应先录像留证据,然后报警请民警处理,而不是自己动手。

维权

总之,不管是游客还是商家,遇到事情都要管理好情绪,冷静处理,避免类似的双输局面再次发生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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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西安汉服馆 消费纠纷 店主游客被拘 维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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